人事公告
Personnel Bulletin
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點、第六點,並自110年1月22日生效。
公告者:
公告日期:2021-01-27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1月26日府人訓字第1100018369A號函辦理。
二、詳如附件供參。
附件下載:
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點、第六點
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點、第六點修正對照表
機關遴派(聘)公務員兼任職務上具直接監督關係事業機構董監事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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