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公告 News
111學年度一、三、五年級編班分組暨導師抽籤時間公告
公告者:教務處-游心妤
公告日期:2022-07-29
111學年度一、三、五年級編班暨導師抽籤
日期:111年8月1日 星期一
時間:9:00
地點:吉野書軒
開放家長入場
- 依據:
- 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 花蓮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補充規定
- 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辦法
-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
-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
編班方式:
一年級新生編班
(一)一年級新生依據出生順序,分四群:男生、女生、原住民男生、原住民女生,採S形及倒S形分組。力求各組男女人數及原住民人數均衡,且年齡分布平均;編班後補報到的新生,則依序編入學生人數較少之班級。
二至六年級編班
(一)升二、四、六年級以直升為原則,不重新編班,若情節特殊需增減班者重編之。
(二)升三、五年級則重新編班,依據前學期兩次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升三:國數,升五:國數社自英)高低排序,分四群:男生、女生、原住民男生、原住民女生,採S形及倒S形分組。力求各組男女人數及原住民人數均衡,且學業程度相近。
三、特殊需求學生編班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輕中重度
(二)經花蓮縣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依程度可減班級人數 1~3 人)
(三)高關懷、高風險家庭之學生
(四)嚴重行為偏差、性格異常之學生
(五)服用身心科醫師處方藥物之學生
(六)雙(多)胞胎學生或同父母之子女就讀同年級時,得依家長意願就讀同班或不同班,決定後不得再修改,且不得指定組別或班別。
以上特殊需求學生,由原班導師在學期末(六月底前)填寫特殊需求學生名單(表格如附件一)交註冊組,並於抽籤前由編班委員會進行檢視、討論分組名單,做適當之安排,使各組人數、成績與特殊需求學生均力求相當。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