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公告 Personnel Bulletin
轉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6點之1及第3點附件7、附件7之2,業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2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919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公告者:人事室-蔡馥百
公告日期:2024-04-1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919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附件下載:
觀看人次: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