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公告 News
☀ 2021「尞天穿說故事」短片徵選 ☀
公告者:林依嬋
公告日期:2021-04-13
一、計畫目的:為響應客家委員會推行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並賦予傳統客家天穿日新生命,特別設計本活動,將有關天穿日的由來、 傳說、祭祀、諺語、飲食、藝文表演、進而所衍生環保議題等,透過口說方式將之神化、藝術化、生活化說故事,期讓對客語及客家文化有興趣者快樂參與,從中接觸客家文化、學習客語並對「客家」產生興趣,落實客語向下扎根,藉以促進客家語言文化之發展與傳承。
二、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處,信封封面註明「2021尞天穿說故事短片徵選」。請填妥報名資料 (附件一)電子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附件二)、肖像授權同意書(附件三)及音檔,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四、送件地點: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 (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連絡電話:(03)8527843分機122 符小姐。
五、參加對象:對客語及客家文化有興趣者均歡迎參加。
六、徵選主題:由影像拍攝及錄音等方式,傳達天穿日與客家族群關係的故事,並後製成具備文化保存、客語教育及觀光價值之短片,參賽影片以客語3至5分鐘短片方式呈現。拍攝場所依決定以能發揮本縣客家豐富的文化價值為主。
七、評審期程:110年5月1日(星期六)至110年5月31日(星期一)擇1日辦理。
八、競賽作品繳交規格:
(一)以光碟、隨身碟或記憶卡等儲存各項資料,包括短片作品、3張劇照及作品簡介等資料。
(例如:2021尞天穿說故事─○○○○(作品名稱)。
(二)作品簡介:請撰寫100至300字。
(三)拍攝工具:不限拍攝器材。
(四)短片規格及內容:
1.長度:3至5分鐘。
2.格式:影像原始檔須提供符合上傳YouTube、Facebook之影音格式,並支援電腦程式播放,倘影片涉及需剪輯早期拍攝畫面得不限規格。
(五)短片的對白或旁白須以客語呈現,客語須搭配國語翻譯字幕。
(六)作品劇照:參賽者須配合本活動相關宣傳作業,並提供5張800萬以上像素 (JPEG或TIFF)數位檔。
(七)寄送參賽作品請務必使用堅固材質交寄,若遇不可抗力之外在因素所造成毀損,由承辦單位另通知交付備份作品。
九、評分標準與成績計算:
(一)評分標準:總分100分(客語發音佔30%、故事內容佔40%、演說技巧佔30% )。
(二)成績計算:採總分轉換序位法 ,評定名次即每位評審評定名次得分如下:
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3名得3分…以此類推,加總全體評審評定後之序位分數,得最低分者為第一名,以此類推,如遇同分時,由評審票選決定名次。
(三)遴聘專業人士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
(四)獎勵方式:
第一名1名:5,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
第二名1名:4,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
第三名1名:3,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
佳 作6名:1,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
(五)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最低標準分數(未達70分者),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2.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與本府共有,本府得以自辦或授權第三人行使任何形式推廣(如集結出版、展示、上網公佈、光碟燒錄、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且不另徵詢作者及支付作者酬勞、版稅,作者仍保有著作人格權。
3.參賽者繳交之各項文件資料,概不退件。
4.得獎者如有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或相關法令,本府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不得異議,得獎名額亦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人之權益損失,概由該違規者負完全法律責任。
5.主辦單位保留增加、修改、變更及解釋本比賽辦法之權利,若有變動,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概以本處官網或現場公告為準。
(六)頒獎作業:暫訂5月份辦理頒獎典禮(視疫情發展情形另訂日期及地點)。
▶ 相關附件請逕行下載,或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網站(https://hk.hl.gov.tw/)下載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