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upload/3f3f58a46f55500aad3e4ab6f943722b.jpg)あurl(./upload/99eed55b306948325700ea55c1d4eac8.jpg)あurl(./upload/6a6cf9151dfd563912e1c91d025a914c.jpg) url(./upload/5685b1a60f7e5760ef973f8820b61086.jpg)あurl(./upload/2d03372ac9b26b9cec8c6654463f84d9.jpg)あurl(./upload/a166f67e6c5740104c2c4c97a80ca801.jpg) url(./upload/1efd4f503c5c82d2efe51edb9627f5e8.jpg)あurl(./upload/a7ebf458aadcc5b9321d2265a7defe05.jpg)あurl(./upload/0724da2ad5846059aa3e2e89fee07430.jpg)
公告專區 學校簡介 行政處室 學校特色 成果專區 教師專區 學生專區 教學資源 宣導連結
轉知教育部澄清網路傳言施用毒品者未來可免服兵役一事,係屬不實訊息-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官方網站最新公告-歡樂童年 全人生活 亮麗人生 多元發展

轉知教育部澄清網路傳言施用毒品者未來可免服兵役一事,係屬不實訊息

公告者:學務處-吳祐君
公告日期:2021-09-06

一、查兵役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一、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以及第5條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一、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二、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

二、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1條第2項:「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三、爰上,施用毒品除有害身心外,並無免服兵役之可能,倘誤用第一、二級毒品(如混合型毒品咖啡包),其刑期較兵役更長,請提醒學生勿受網路謠言誤導,自毀前程。

回頁面頂端

轉知教育部澄清網路傳言施用毒品者未來可免服兵役一事,係屬不實訊息-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官方網站最新公告-歡樂童年 全人生活 亮麗人生 多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