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事項 Advocacy
行政院核定「國家語言發展報告」
公告者:教務處-蔡孟潔
公告日期:2022-09-28
一、依據文化部111年9月12日文版字第11130244761號函暨本縣文化局111年9月14日蓮文推字第1110010106號函辦理。
二、旨揭報告為首次提出,内容著重國家語言之名稱、使用及 活力分析等,屬我國國家語言使用現況之基礎调查:考量 政府已投入豐沛資源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應逐年檢視政府 推動成效,分析相關語言使用、語料數量、語言環境營 造、相關影視音或出版品等推動前後之成長情形,以及面 臨之困難點等,納入次期報告,據以引導未來政策推動方 向。
三、為展現國家語言推動一致性,未來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或其 他文書資料,應參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書面用語 有關規範,優先使用「臺灣原住民族語、臺灣客語、臺灣 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
四、檢附「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核定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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