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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為推動集郵向下扎根,培育集郵新生代並使教學資源普及化,爰辦理旨述訓練。相關說明如下: |
| (一) | 訓練期間:自本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起至 7 月 17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 |
| (二) | 訓練及住宿地點:北投郵政訓練所(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 159 號)。 |
| (三) | 訓練對象: |
| 1、 | 初訓班:有意願成立或已成立集郵教室之學校,且未曾參加本項訓練者。 |
| 2、 | 複訓班:曾參加初訓班訓練之學員,並於 114 學年成立集郵教室者。 |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本年 5 月 8 日(星期五)止。 |
| (五) |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郵寄、傳真本公司集郵處或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
| (六) | 報名名額: |
| 1、 | 初訓班:以 40 名為限。 |
| 2、 | 複訓班:以 36 名為限。 |
| 3、 | 如報名人數超過上述名額,將優先於報名人數較多之郵局(或學校)酌予調整。 |
| (七) | 結訓時發給結訓證書。 |
| 二、 | 本公司提供免費食宿及補貼交通費,補貼標準如下: |
| (一) | 臺北市及新北市:新臺幣 100 元。 |
| (二) | 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之臺灣本島各地:依臺鐵公司自強號去回車票票價補貼。 |
| (三) | 離島地區:往返經濟艙機票票價,須提供本公司機票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作為付款憑證。 |
| 三、 | 報名表請務必填寫正確資訊,報名成功者本公司將寄發「報到須知」及「郵政訓練所學員生活管理須知」等通知資料。若因資訊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繫,將視同放棄權益並取消報名資格。 |
| 四、 | 檢附活動簡章、參訓報名表及課程表各 1 份(附件 1 、 2 ),相關電子檔已上傳至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集郵/集郵表單,歡迎自行下載運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