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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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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潘純慧 - 人事公告 | 2026-04-30 | 點閱數: 11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簡雅涵
電話: 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 pn001057@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 1150079877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行政院函「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業經該院 115 年 4 月 24 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1530241731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謹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據行政院 115 年 4 月 24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530241733 號函辦理。

 

正本: 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各處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修正總說明.doc
    1)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修正總說明.doc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doc
    2)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doc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doc
    3)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doc
  • 行政院_令.pdf
    4) 行政院_令.pdf
  • 行政院_函.pdf
    5) 行政院_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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