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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2601002 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
| (一) | 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或藝文團體入校展演。 |
| (二) | 旨案積極鼓勵未曾參與之學校申請課程實踐(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網址: https://aew.moe.edu.tw/#/ ,並優先推薦國民中學參與。 |
| (三) | 請於 115 年 5 月 5 日(星期二)至 5 月 22 日(星期五)至美 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體驗課程」進行線上申請,並排優先順序,申請數不限,惟各校核定以一案為原則。 |
| 三、 | 檢附實施計畫供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