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 111 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
二、 |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第 2 期培訓報名日期為自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3 日,請貴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
(一) | 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經主管機關薦派者(視名額依國私立學校及未辦理培訓縣市序位優先錄取)。 |
(二) | 報名方式: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至報名表單網頁(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
1、 | 報名表經服務學校確認核章後,於 114 年 5 月 23 日前由服務學校送本府審核及薦派。 |
2、 | 本府審核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參訓對象資格,並依薦派分配名額薦派教師培訓, 1 校以薦派 1 人為原則,如薦派人數超過分配名額時,將排定錄取順序。 |
3、 | 報名表經服務學校確認核章後,由服務學校送各該地方政府審核及薦派。 |
4、 | 本府審核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參訓對象資格,並依薦派分配名額薦派教師培訓, 1 校以薦派 1 人為原則,如薦派人數超過分配名額時,將排定錄取順序。 |
(三) | 公告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 1 週內公告錄取名單,並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 ),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 |
(四) | 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 114 年 7 月至 114 年 12 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課程時數為 108 小時,課程安排每週 1 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
(五)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部分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六) | 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網 站 ( 網 址 :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 )。請在報名時一併申請(第 2 期 培 訓 報 名 表 單 , 網 址 : 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 )。 |
(七) | 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 11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6 時,以線上會議方式(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112.webex.com/s-l-teach-ncyu-112-tc/j.php?MTID=m2e250da84a0d94cd0e3ca8dc40b9f187 )辦理,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 )供參。 |
(八)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068101 、(05)2068102 。 |
三、 | 檢附實施計畫 1 份,請 113 學年度申請直播共學及手語支援教師學校優先薦派所屬人員參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