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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為提升數位教學課程品質及學習成效,鼓勵教師運用自主學習四學模式、數位學習平臺、數位工具及 AI 工具進行創意、差異化與適性教學,辦理「數位教學微課程」影片徵選,歡迎教師踴躍參加。
一、徵件期限:
即日起至 116 年 1 月 10 日(星期日)晚間 11 時 59 分止。
二、徵選對象:
(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包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及本土語教師。
(二)可跨校組隊參加,每組最多 2 人;組員確定後不得更改,每人限參加 1 件。
(三)已投件參加其他影片徵選活動者,不得重複報名。
三、影片教學對象:
國小至高中職學生。
四、作品規格:
(一)作品須具原創性,且未參加其他競賽或曾獲獎。
(二)影片內容以單一科目或教學主題(單元)為主,須以實際課堂情境側錄,可將一堂或多堂課剪輯製作。
(三)影片須清楚呈現數位學習平臺、數位工具或 AI 工具應用、教學策略、課程脈絡及師生互動情境。
(四)檔案格式不拘,字幕有無皆可,重要內容可使用字卡說明;使用背景音樂時須注意著作權。
(五)影片須為橫式、解析度 720P 以上,片長 10 至 25 分鐘。
(六)影片請上傳至個人 YouTube 頻道並設定為「不公開」,再將有效網址填入報名表。
(七)影片檔名請以「數位學習微課程影片-課程名稱」命名。
五、報名表件:
(一)徵選報名表:須繳交 DOC 或 ODT 檔及 PDF 檔各 1 份,不可只寄送 PDF 檔。
(二)著作權聲明:簽章後掃描為 PDF 檔。
(三)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簽章後掃描為 PDF 檔。
(四)報名表及著作權聲明所填寫的「課程名稱」須一致。
六、投稿方式:
請於期限前將全部電子檔寄至:
信件標題請填寫:
115 年花蓮縣「數位教學微課程-校名-姓名」影片徵選
七、獎勵方式:
本活動分為國小組及國(高)中組,各組獎項如下:
(一)特優 1 名: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 1 紙。
(二)優選 3 名:獎金 6,000 元及獎狀 1 紙。
(三)佳作 5 名:獎金 4,000 元及獎狀 1 紙。
主辦單位得依作品數量及品質調整獎勵名額或從缺。
八、評選標準:
(一)教學內容: 30%。
(二)數位融入: 40%。
(三)教學創新: 30%。
九、結果公告:
評選結果預計於 116 年 1 月底前公告於教育處處務公告及花蓮縣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十、聯絡資訊:
聯絡人:花蓮縣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江冬旨
電話: 03-8462860 分機 377
電子信箱:hlcdlc@hlc.edu.tw
十一、詳細徵選規定、報名表、著作權聲明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參閱附件。






























